内 部 明 电
发电单位 |
晋江市教育局 |
签批盖章 |
蔡美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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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加急 |
·明电 |
晋教明电〔2010〕162号 |
晋机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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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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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充实各学科专家库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2008年我市组建了中小学幼儿园学科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聘、评优评先业务考核、选拔推荐各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等工作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两年来,因人员流动、联络方式变更等原因,专家库成员出现了一些变化,现决定对原有学科专家库进行补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学科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2、学前教育;
3、特殊教育。
二、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局意识强,公道正派,团结同志,专心从教,遵纪守法,模范履行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时间观念强,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或以上;
2、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目前仍在教学一线的本学科专任教师或教研员,且毕业专业与任教学科一致(含在职继续教育学历专业,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除外,但必须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且从事心理健康教育达三年或以上);
3、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本职工作;
4、小学语文、数学专家库成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学前教育专家库成员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较强的幼儿歌曲、幼儿早操、舞蹈等技能;
5、对所任教学科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坚实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实际教学能力、组织能力和教研能力;所教学科在本单位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教学效果好。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校际组成员和近几年在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的教师,应优先推荐。
三、推荐人数
小学(以教委办、教育办、市直学校为单位)推荐小学学科,每学科3人(其中,紫帽镇中心小学、安海中心小学、海滨小学每学科推荐1人);幼儿园(以教委办、教育办、市直幼儿园为单位)各推荐2人(应是公办教师)。
四、推荐的办法和程序
1、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采取分级评选,逐级推荐或集体酝酿决定的办法,向我局推荐。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不报送。
2、2008年已经入库的老师不再重复推荐。
3、评选相关材料请于7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教育局人事科,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及电话:张贻集, 85660294)。
相关材料:
(1)《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
(2)《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专家库花名册》(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严格程序,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切实把师德好、业务精、素质高的教师推荐到专家库,确保今后教学考核等各项工作的权威性和公证性。
2、参加市级统一组织各种评定活动的评委,由市教育局发给评委工作证明,属于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按《晋江市名教师年度考核管理细则(试行)》中参加评委工作一项予以确认。
(教育办通知:请欲申报专家库成员的教师于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交教育办,并附电子文本。)
附件:晋江市中小学幼儿园专家库花名册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79152733216
晋江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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